深圳华为公司最近露了一回脸,要求其下属大约7000人辞职,重新再就业,并为此愿意付出一定的赔偿金。据悉,此举主要应对2008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它规定: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笔者非法律人士,无法从专业的角度分析此事,但不妨碍以完全个人的角度来看待。
不少认识的人都曾经到华为工作,奇怪的是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在一两年以内就打道回府。不是能力不行,而是工作的高强度让他们受不了,早出晚归,时刻处于别人的监视之下,待遇也极其低廉,其实跟资本家打工大抵如此。不由得不佩服马克思的《资本论》,解放全人类的确是我们伟大而崇高的理想!
自己上周跌了一跤,来了个“狗啃屎”,全身多处受伤,拍拍泥土还是上了单位的班车,但又被请了下去,因为被突然告知原来的票作废需要自己下车购买,我那个火哟!在受伤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工作,不是党员的我不是比很多党员更革命吗?!不过辞职也是一闪念而过,中国什么都缺,就不缺人啊。简单来说员工没事儿不会辞职的,除非疯了、火大或者跳槽,华为对外宣称员工是自愿辞职,不是欲盖弥彰吗?让你往东,你敢向西?此时,党小组,工会在哪儿?
从表弟下岗中早已深切体会到了有些单位和个人对法律的漠视甚至是藐视。常说依法治国,以德服人,广大工薪阶层(普通老百姓)仍属于弱势群体,法律武器摆在那里,但往往不是他们赢弱的躯干可以扛起的。有评论说不能过分保护弱势群体,造就新的“铁饭碗”,我想说,丫的,你很装逼。
华为说这次是为了人力资源优化配置,但每个单位都会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定,业绩表现差的会被降薪、降职,长期如此的也会被停岗直至开除,这根本不是什么新奇的事儿。新陈代谢是没有错,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成天让员工卷着铺盖卷走人玩儿吧,立牌坊又要当婊子,干脆直接开除这7000人,所有职位全部放到人才市场,全球招聘!可得到的消息却是,这些员工不要有后顾之忧,所有人都可以重新上岗,签订用工合同。吃饱了,撑的。
与资深员工签订长期用工合同是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这也是鼓励员工爱岗敬业的一个有效举措。与国际接轨其实是想怎么接,就怎么接,一部堂堂正正国家法律的出台,所辖企业不是要执行而是要规避,如果企业没有问题,那就是法律本身有大问题。但我相信这不是真实的,否则……
华为想继续保持用工的霸权地位,合同最好一年一签;其实,我一点都不怀疑:华为(他们)早就做到了。
大家还是心照不宣吧。
看华为怎么把“戏”唱下去 👿
当时,我和华为互拒了对方。现在想来,万幸啊~
不得不承认军人出身的任正非手段就是狠些,办事利索 ➡ 。
@ 查克:中国什么戏剧都可以唱下去。
@ 闲渔:个人认为你的选择是正确的。
@ 瓶子:他的确狠!他干脆把华为变成军营算了,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华为也有自己的苦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 🙁
找工作的时候压根就想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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