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为创造者。圣经伊始就以极美的词汇,肯定神自由而又权威性的命令,就是万物直接而又唯一的源头,从而否定了同时代其他的创世神话。 作者当时代的世界观,与现代人的截然不同。古人把自然人格化,使自然力量成为神的力量。他们用人类经验的词汇,来了解自然现象,而人性和自然,都一起被视为自然现象去理解。《圣经》之前存在多神论,它们通常很有秩序,,但却善变,甚至骇人。第一章的作者,就是要驳斥这种神观,他肯定「起初神创地」(1节)。在他们的观念中,自然界的来源出自神的命令,这位神先存而又独立;巴比伦人,为日月星宿取名,视它们为控制人生的神明,但在圣经里,它们只是照耀地球的光体(16、18节)。地与海不再是孕育万有的母性神氏,它们只不过是自然界的事件(10节)。自然界的神格化会带来多神主义,但圣经作者却把宇宙还原,撇除它具有灵性的谬论。
这章另一个中心信息,就是肯定神所创造的世界是美好的。神没有把罪恶放在世上,世界由神所造,所以世界便有终极的意义;创造界是美好的。这种观念有极重要的宗教学意义:第-、罪侵扰美善之后,我们要为罪恶之源做出解释,这里便有一个很好的基础;第二、后期的经文肯定,终有一日,万物都会面临一个总结,那时神再一次重塑世界。这个教训,在创世记第一章已预备好稳妥的基础。最后,创造的高峰就是人。「让我们造人」,这是一项决议的宣布。 「神的形像」这片语,表达出神与人独特的关系,作者故意用模糊的字眼,部份原因是旧约不喜欢也不准许以任何形体代表神,作者描绘人与别的创造物不同,用了「神的形像」,可算是让人类排列在最接近神的等次上。这种动态的人神相似,人类优于其他创造物,他成为神的代表,有权利探索、管理,及使用身边的一切。「让他们管理……」一句,意思是再明显不过的了。正因为人奉神的名治理世界;好像一个君王,指派他的官员到他的国土,树立他的碑像,令居民都知道谁是统治他们的主。第二章同样是描写创造,不过与第一章风格迥异。第一章叙述一连串命令,但二至三章却采用了说故事的方法来表达宗教真理,并描绘了一幅美丽的文字图画,应用了丰富的象征、图像。有人认为,原本有两个不同而且矛盾的「创造故事」,后来作者把它们合并,分歧点尽量压抑,忽视两者不同的文体,而表达出与头一章相似的教训。但这是不对的。因第一章陈明万物皆由神的创造而来,然而,第二章并没有这个目标,它与第三章关系密切。它不是独立的故事,也不是第二个创造的记录;它记载了人类之源,以及伊甸园的来历,并为第三章预备好一个舞台。然而,我们亦不能否认,第二章有很多资料,出自另一个创世故事,在文体及材料方面,都与第一章不同。例如,两者有关创造人类的内容是很不相同的。创造的先后不是故事的核心,而人是神之创造高峰这一点,才是根本的。第一章以造男造女为创造之高潮,第二章则称人为创造之首,两者异曲同工。
在这个生动的拟人故事中,耶和华是一个陶匠,用地上的尘土塑造人类。此意象不单强调人与泥土的关系,也指出了人脆弱的命运:来于尘土,归于尘土。耶和华造了这无生命的形体,然后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人的鼻孔,他便活了。他有两重性格:他是尘土,是属世的,但亦有神的生命贯穿其中。作者强调人的脆弱有限,以及对神全然的依赖,正因为这个重点,使人感受到人在伊甸园所拥有的地位,是何等不配得的权利:也表现出人渴想变成神的罪行,委实不可取。创二18-25记载神创造了女人。作者指出人基本上是群体性的,人被造成一对,男女。两者不能没有另一半而独立存在。真正的生活是群体的生活。神为了不让人感到孤单,为他做了适合的伴侣来协助他、陪伴他。神先把动物带到亚当面前,让亚当为他们起名(也藉此了解它们的本性)。所以神从男人的身体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男人跟前。亚当高兴地说,「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表明他承认她与他有同样的本质。作者用出色的文学技巧,让男人为女人命名,完全肯定男女彼此依赖的需要。
圣经作者一开始便说明创造的意义及重要性,强调创造世界的整全及美善的秩序。
罪恶的问题。《创世纪》从第二到三章便开始道出这世界的堕落。第一章说明世界存在的一些宗教真理,第二至三章则说明为何世界因道德及物质之罪恶而败坏。这种腐败,事实上就是在人类在逐渐成熟的时候,面对生命、物质界那洪流般的灾害搏斗以及那终极恶魔死亡。第二至三章充满了这些问题:它们与神的美善、公义、慈爱,以及他所传达之真理,又怎能协调呢?于是作者作出解答:现存并非世界之初创造的情况,神造的是美好世界,但人刻意反叛而使它腐败-第二至三章里面,人为罪人的主题,比其他内容更为重要。
起初,作者从以色列史的启示来了解神,并按此了解,描绘出理想的世界。这便是第二章的伊甸园。到了第三章,他便道出人类所能经验到的世界-混乱、疏离、动荡。是人要向这种分歧负责。在伊甸园中,人生活在肥沃的园地,到处林木奇果:从最高到最低的生命形式,都处身于完全和谐之中。作者确实并非在描绘人类经验的世界,所以伊甸园似乎不属于这真实的世界;反之,那是一个理想的世界,在那境界中,人与神同沐于友好的默契中。作者借用人类的经验世界,把当中的道德与物质之恶,以及一切不好的地方除掉,便写出这个伊甸园。这所有一切,都肯定的指出一个事实,当人类仍「天真无知」的时候,罪是不存在的。
在园中有两棵树-生命树及善恶树。第二棵树的意义,在以后的经文没有清楚说明,所以引起很多讨论。作者是故意使之模糊的。这树一定象征着选择善恶的绝对自由。最初的一对男女,吃了禁果,希望藉此能自决何为善、何为恶,建立超越善恶的道德自主,因而破坏了神定立的规则。
第三章那古蛇恶意的阴谋,鲜明地表达了这种道德的自主-它隐晦地误导女人怀疑神的话语;于是她以全然不同的眼光看分别善恶树,吃了它的果子,而男人也随着她。这个行动是极其简单的–她拿了、她吃了;但后果却是严重的-人已永远失去了天真的本性,化解恶果也是困难的,以至无法重来。跟着,作者生动地描述神人关系的新局面-起初和谐亲切,现在却因赤身而羞愧,在恐慌中逃离神的面。在一连串的询问,人类群体起初的合一性便分解破灭了。在罪中共同生活令人分离而非联合。男人为求清白,把罪责推到女人及神身上。叙述完结时,亚当便成为现在我们所认识的亚当。他故意犯罪,因而失去了与神自由开放的沟通,他要面对自身存在境况中各个层次的诱惑和罪恶。
往后经文还介绍了洪水的故事。当人类罪恶急速蔓延,以宗教的角度,表达了神的审判;人类罪恶所引起难过又可悲的故事,说明了罪恶问题的劣根性。这神学主题成为洪水故事其其中一个要旨。人类的罪恶严重至一个程度,令神不得不毁灭他的创造,并透过当时的义人挪亚,作一个重新的开始。
神对罪人的审判。神的审判,在每个故事里都临到地上的罪人。在伊甸园,古蛇、女人,和男人,都逐一受神的审判。而每一个判语,都指明他必须生活在现今那堕落了的罪恶世界之中。古蛇成为受鄙视的爬行动物,令人类憎恶又恐惧。第15节说出人与爬虫的长久战争,用言简意赅的象征,道出了人与邪恶力量不息的生死斗争一堕落之后,这状态便长存世间。这节有两个主句,比较其中的三对相对语句,便可知道这正是对古蛇独立的审判。第一部份先说古蛇与女人作对,跟着是古蛇的后代与女人的后裔作对,第三部份以组合性代名词「他」来代表她的后代,而「他」则与古蛇本身作对(不是它的后代)。所以,乐园那真正的仇敌,就是那代表灵界顽固势力的古蛇,不断与女人的后代(集体性的)作对。
古蛇象征那奴役世人的邪恶势力。作者清楚说明,女人的后代将不止息地与它争战。广义来说,他暗示了终有一日,胜利是属于人类的。那后裔是不是代表全体的那一个人呢?经文没有清楚说明,但作者用了组合性的代名词「他」,因此经文是潜伏着这个可能性的。基督徒也正确地解释作者的句式—最后基督作了人类的代表,胜过罪恶与死亡,实现了这段经文的盼望。
有一个重点不得不提,就是神对男人及女人的审判。男与女不是被咒诅,他们是被惩罚;只有那古蛇受咒诅,但与古蛇一样,他们要生活在堕落的秩序之中,这是他们得到的审判。女人要受生产之苦,她必恋慕丈夫,丈夫必作她的主人。而男人则要汗流浃背,才能从受咒诅的土地得到糊口的粮食,他从泥土而来,也就在死亡时回归尘土。这些判语,受到若干程度的文化影响——它反映出古以色列的社会风貌:在古代社会中,以色列妇女只不过比家具好一点,是丈夫的拥有物。作者受神的灵感动,以其经验写下这些审判。因此,我们不可用16节作为基础,强辩妻子是丈夫的奴婢;也不可用第17—19节作为基础,把自己的拖拉机及冷气机抛掉,拿起锄头耕地,令自己汗流浃背!神向第一对男女的进一步审判,就是把他们逐出伊甸园,回归的路也封闭了。按人自己的努力,人永不能返回与神团契的景况。
神审判人至极的例子可算是洪水的故事了。《圣经》以最骇人的手法,表明神对罪人的审判。自然界及其力量,是神所创造的,神独立其外,并且利用它们达成他自己的计划。不过,纵使自然界是神的创造,古代的以色列人也视之为人格化的等次,内聚着上主的能力与神性,人可以在奥秘的大自然之中与神有直接的个人接触。从这个角度考虑,洪水那摧毁性的破坏力以及暴风雨所具备的骇人力量,是用来表达神对罪人的审判,那严厉的程度,简直被提升到无法量度的最高点!这才是神那可怕审判的正确背景。当人终日所思想尽都是恶,洪水便是神审判罪恶的一个范例。
洪水故事被认为是神对罪人严厉的审判,但神仍然存有对整个世界的恩典。神的恩典看起来似乎是矛盾的,也往往令人费解:纵使人不断犯罪,自然的规律仍然循环不息。人类腐败依然,但神仍然让人类生活在重新安排的世界里,并庄严地加以保证,自然事物将继续保存。作者巧妙地把序幕与救恩历史联合起来,两者以问题与答案的关系串连,成为我们了解整本圣经的一个极重要的进路。创—至十一深刻地描绘了人的罪恶这个几乎不能解决的问题,但后来亚伯拉罕献燔祭子,神对其应许了土地和财富,这种主动的恩惠,便成了解决问题的开始。当然这些都是《圣经》创世神话的后话了。
博主对神学也感兴趣?
博主这是个人研究的吗?很厉害啊。
@渴慕晨光:上过一些课,读过一些书,对圣经(文学)比较喜欢,仅此而已,厉害实不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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